棚户区改造房买卖政策

1、棚户区改造房五年之内买卖,可以约定待办理过户条件成就时协助办理以及违约责任,同时去当地公证处做好相关公证。

2、因为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土地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无法办理过户,若要完成过户交易交易,被安置人需要在持住房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规定

1、实物安置

实物安置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

各地区要按照中国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棚户区改造的房子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

1、如果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就是有效的大产权房,拥有产权证以及土地证,或者是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那么在棚改以后,其房屋的性质都是属于大产权房,房屋的性质是不会改变的。

2、如果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就是小产权房,而且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可根据产权人的意愿进行选择。如果选择保持原样,那么棚改后的房子还是小产权房。如果选择大产权房,那么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3、如果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就是小产权房,那么所有的办证都是冻结的,不会因为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以后就会变成大产权房,从而获得更多的赔偿,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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