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升降,医疗惠民:价格改革赋能公平水平
国家医保局宣布,内蒙古、浙江、四川三省将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此前已在江苏苏州、福建厦门等五个城市试点。试点期间,已有 1398 项和 5076 项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新机制平稳调价,包括护理、手术、治疗、中医等劳动力价值高但价格偏低的项目,以及检查检验类设备物耗占比高、费用影响大的项目。
苏州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给患者、医疗机构和医生带来了显着变化。苏州工业园区的牛先生在星海医院体检时发现,不仅节省了时间,还能降低检查费用。
自 3 月 1 日起,苏州降低了 13 项全市服务量大的检验项目费用,平均降幅为 20%,每年可节省医疗费用约 4826 万元。其中,B 型钠尿肽前体测定全市服务量达 32.64 万人次,仅这一项每年可节省医疗费用 1632 万元。
除了推行医疗机构分级定价,苏州还对一些历史价格偏低、不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进行调整。例如,骨髓活检术医疗服务价格从 65 元调整为 124 元,涨幅 91%;断指再植术从 1800 元调整为 3275 元,涨幅 82%。苏州还将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手术项目纳入调整范围,调整的手术项目占比约 60%,其中四级手术共调整 110 项,占比 13%。例如,食管癌根治+结肠代食管术从原先的 3300 元调整为现在的 7034 元,涨幅 113%。调整后,医保仍按甲类项目全额报销,上涨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患者个人负担没有明显增加。
苏州市立医院党委书记张洪表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医院运营有深远影响,有助于体现医务人员劳动的价值,促进医院良性发展。
同城同价促进基层医疗发展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重点目标之一是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让群众看病更加方便。在苏州,护理费、输液费、换药费、床位费等通用型项目实现同城同价。
记者走访苏州多家医院发现,部分通用型项目价格变化明显。一级护理费在改革前,三级医院为 40 元,二级医院为 35 元,一级医院为 21 元,改革后,所有医疗机构统一执行 40 元。输液费方面,原来三级医院为 10 元,二级医院为 8 元,一级医院为 7.2 元,改革后,所有医疗机构统一执行为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