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申请廉租房有什么后果

违规申请廉租房的,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怎样处理。如果是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廉租房应注意什么

(一)准备文件

申请廉租房需要以下证明文件:

1、最低家庭收入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3、省级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二)申请与审核

申请人持上述文件向市、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三)配租房屋

已登记者按照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过综合平衡后轮流租住。

(四)申报家庭收入

租廉租房的家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如实申报的,责令其退房,补交商品房租金和廉租房租金的差价,并处一定金额的罚款。

(五)腾退廉租房

租廉租房的家庭,当家庭收入超过当年最低收入标准时,应当及时报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并按期腾退廉租房。

(六)不得转租廉租房

租廉租房家庭,不得转租,违者罚款并收回房屋。

不得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规定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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